反光標志是指用反光材料制成的道路交通標志。夜間行車,在路燈或汽車前照燈照射下,能顯示標志的圖形或文字,便于識別與安全行車。反光材料有反光漆(在油漆中摻人細小玻璃珠,涂于標志或標線)和反光薄膜(用細小玻璃珠制成的貼片,貼于標示上)以及反光鈕(用玻璃或塑料制成,鑲在金屬器中,作為突起路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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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光標顏色一般有白色、藍色、黃色、紅色等。易燃氣體廂式運輸車車身板光標識,又稱:反光材料,主要顏色有紅白相間、純黃色等等
1.按車身反光標識在車輛上安裝部位的不同,分為后部車身反光標識和側面車身板光標識。
2.車身反光標識不應替代GB 4785要求安裝的機動車回復反射器。
3.車身反光標識應安裝或粘貼在無遮擋且易見的車身后部、側面外表面。
4.車身后部和側面可以安裝或粘貼不同類型或等級的車身的反光標識,但后部車身反光標識和側面車身反光標識應分別選用同一類型或等級的車身反光標識。
5.車輛安裝或粘貼車身反光標識后,不應影響車輛其他照明及信號裝置的性能。
6.安裝或粘貼時,車身后部和側面的車身反光標識均應由白色單元開始,白色單元結束。
7.車輛安裝或粘貼車身反光標識后,不得在車身反光標識上鉆孔、開槽。